明帝辅政,诛赏诸事,唯与遥光共谋议,劝明帝杀高、武二帝诸子弟,见从。
隆昌元年(公元494年),除骁骑将军、冠军将军、南东海太守。
建武元年(公元494年,与隆昌同年),明帝即位,以为持节、都督扬南徐二州诸军事、前将军、扬州刺史。二年,进号抚军将军,加散骑常侍。遥光好吏事,称为分明。足疾不得同朝列,常乘兴自望贤门人,每与明帝言毕,帝索香火,明日即有所诛。
永泰元年(公元498年),即位为大将军,给油络车。帝不豫,遥光数人侍疾,帝疾渐甚,河东王铉等七王一夕见杀,此乃遥光之意。帝崩,遗诏加遥光侍中、中书令。
永元元年(公元499年),给班剑二十人,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。遥光既辅政,见少主即位,潜与江祏兄弟谋自树立,弟遥欣在荆楚,拥兵居上游,密相影响。阴谋将发,而遥欣病死,江祏被诛,东昏侯召遥光入殿,告以祏罪,遥光惧,还省便佯狂号哭,自此称不复入台,帝诛祏后,虑遥光不自安,欲转为司徒还第,召入喻旨,遥光虑见杀,遂反,被诛。诏殓遥光尸,赦其诸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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