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国珍,字汝聘。明嘉靖三十五年(1556年)进士。其人秉性梗直,处事与众不同,很有个性。有两件事可以为证:一件是中举后,别人都请鼓手吹吹打打送回家,而他却独自骑马从小路回家;一件是中进士后,当时的宰相严嵩为结党营私,把那些新科进士都请到他家喝酒。席间,严嵩指着身上的衣服向各位夸耀道:“我这件蟒袍乃皇上所赐,已穿十余年了。” 当时在座的进士们都想巴结这位权相,于是一个个唯唯诺诺,赞不绝口,唯独蔡国珍看不惯严嵩这种欺世盗名的做法,便话中带刺地说:“你相公相业盖天下,哪里只会有这一套衣服呢?”令严嵩恼恨异常。此后,蔡国珍多次拒绝严嵩给他引荐的官位,并主动要求离开北京,到南京做官。 蔡国珍为官公正、宽大、廉洁。他到南京初任刑部主事,上任就碰上两件大案:一是一支农民起义军中有70余人被虏,关在监狱已很久了,蔡国珍在审案过程中,想方设法为他们解脱,结果减刑、释放的超过半数;另一件案子是当时狱中有上百人将被判死刑,蔡国珍慎重对待,结果有十分之七的人被免除死刑。他任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时,分守辰州、源州。当时,那里的苗族首领起来骚乱,官员们都争相向朝廷请求镇压。蔡国珍到任后,即提出:“镇压不能服人心,这不如用计安抚。”经过劝说,苗族首领终于停止了骚乱,一场争斗得以平息。 万历二十五年(1598年),蔡国珍升任吏部尚书。在吏部任上,蔡国珍办事认真、公正无私、量才录用。当时,万历皇帝要起用罢斥了的官员,蔡国珍把要起用的官员按品德和才能分为三等:一是人品正大,心术光明的;一是有才能但犯了一些小错误的;一是受蒙蔽,受牵连犯错误的。请求朝廷一并量才录用。 蔡国珍一生升迁十八次,跑遍了大江南北,最后到京城任太子太保、吏部尚书,是当时很有政治影响的风云人物。其去世后,葬石溪寅山,中翰左光斗奉命谕祭,留在石溪山中两个月,东林党领袖邹元标为其写墓志铭。遗著《怡云堂集》十卷,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存目。 说起天官,其实奉新并不止蔡国珍一人,北宋的胡直孺、元朝的胡鉴、明朝的宋景、清朝的甘汝来都曾做过吏部尚书,都是“天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