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易氏族规》 中华易氏家族,是由千万个族人所组成,家族中多一个文明礼貌之子弟,社会上就多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,倘若全体族人都明理循规,我们这个家族就可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最优秀的成员之一。 全族子弟都应学习遵守国家法律、法令,遵循族规和家训。增强法制观念和家族意识。尊祖奉先,春祀秋尝,祭之以礼。 吾族子弟应遵纪守法,不准参加危害社会和族人的不法行为,如贪污受贿、吸毒贩毒、聚众赌博、行凶斗殴、盗卖文物、恃强凌弱、称霸地方等。 父母有对子女抚养和教读婚配的义务;孝敬父母、生养死葬是子女应尽的职责,不赡养、安葬父母者为忤逆不孝之徒,族理事会经讨论研究应剥夺其继承权,且不得与兄妹争夺。 立继承祧一律应遵循立爱立贤,昭穆有序由亲及疏原则,择继远房外姓之子女,亲房无异议者,外姓子女应改为易姓,对入赘所生养的易姓子女一视同仁,应入谱牒。 所有婚生子女、继子女、抚子女、入赘子女,只要履行了奉养父母的职责,均同样拥有继承权等一切应有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借故侵犯、争夺。 严禁夫权至上;欺侮凌虐妇女,同时也严禁嚣张悍妇,虐待翁姑与丈夫,如出现上述情况者,族理事会应给予其教育、训诫,如经教育不改者,移送司法机关。 吾族出嫁女若受欺凌甚或被冤枉屈死者,族理事会应全力协助亲属调查了解,提供相关法律援助,报请政府依法处理,以申正义,讨回公道。若本族出现持强凌弱、毒打残害妇女、儿童者,甚或逼伤人命,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 族中的所有公产、公款、祠宇风景、祖墓碑记,任何人不得侵犯、损害,全体族人都应予以监督、保护。 人人都要维护家族尊严,必须完成家族义务,如:修缮祖墓、重建宗祠、续修族谱等等应尽义务,未完成者生者不入新谱,亡者不上祖牌。 中华易氏联谊会 2013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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